2006年2月22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浙江潮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对前妻先盗后奸 法盲汉面临审判
匡剑

  本报讯 40岁的唐燮明因涉嫌盗窃、强奸(未遂)两罪,日前被嘉善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。
  犯罪嫌疑人唐燮明与被害人何某曾是夫妻,两人在2004年3月协议离婚。
  2005年11月30日傍晚,何某下班回家,路过唐燮明家,正好被其看见。唐上前将何某推进隔壁猪棚里,并直接提出发生性关系的无耻要求。何某当场以“我们离婚了”为由拒绝并反抗。唐燮明未得逞后,多次对何某以“要你一家死几个人”等语言进行威胁。何某在12月6日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  据查,唐燮明还有盗窃的犯罪事实。早在一年前,唐燮明在何某家窃取几份保险存单,并且偷走户口本,在去派出所骗得户籍证明后,将3份保单退保,非法取得退保款4110余元。